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 第四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四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六十四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10年;
(二)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3年。
(一)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10年;
(二)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