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第二章 预防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第二章 预防 第二十八条 发现人畜共患传染病已在人、畜间流行时,卫生行政部门与畜牧兽医部门应当深入疫区,按照职责分别对人、畜开展防治工作。
传染病流行区的家畜家禽,未经畜牧兽医部门检疫不得外运。
进入鼠疫自然疫源地捕猎旱獭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1-1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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