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法律 发布日期:2013-06-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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