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对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 法律 发布日期:2013-06-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