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第四章 竞技体育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第四章 竞技体育 第四十四条 国家依法保障运动员接受文化教育的权利。体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保障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运动员完成义务教育。 法律 发布日期:2022-06-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