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五条 国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组织形式、管理机制、金融产品和服务等方面进行创新,鼓励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贷款业务,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金融支持。
国家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采取措施,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金融支持。
国家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采取措施,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