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法律 发布:2015-08-29 共 5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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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加速科学技术进步,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制定本...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法所称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职务科技成果,是指执行研究开发机...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有利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对科技成果转化合理安排财政资金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投入的多元化。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科技、财政、投资、税收、人才、产业、金融、政府采购、军民融合等政策协同,...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国家鼓励科技成果首先在中国境内实施。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外的组织、个人转让或者许可其实施科技成果的,应当...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国家为了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组织实施或者许可他人实施相关科技成果。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管理、指导和协调科技成果...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九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技成果的转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有关科技成果的...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十条 利用财政资金设立应用类科技项目和其他相关科技项目,有关行政部门、管理机构应当改进和完善科研组织管理方...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国家建立、完善科技报告制度和科技成果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布科技项目实施情况以及科技成果和相关知识产权...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对下列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国家通过政府采购、研究开发资助、发布产业技术指导目录、示范推广等方式予以支...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国家通过制定政策措施,提倡和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不断改进、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落后技术、工艺...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国家加强标准制定工作,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依法及时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积极参与国际...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由有关部门组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转化。有关部门...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科技成果持有者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进行科技成果转化: (一)自行投资实施转化; (二)向他人转让该科技...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采取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向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转移科技成果。 ...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但应当通过...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所取得的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参加人在不变更职务科技成果权属的前提...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的主管部门以及财政、科学技术等相关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绩...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应当向其主管部门提交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年度报告,说明本单位依法取得...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企业为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生产新产品,可以自行发布信息或者委托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征集其所需...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 企业依法有权独立或者与境内外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合作者联合实施科技成果转化。 企业可以通过公平竞...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对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具有市场应用前景、产业目标明确的科技项目,政府有关部门、管理机构应当发挥企业...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 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与企业相结合,联合实施科技成果转化。 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可以参...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 国家鼓励企业与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及其他组织采取联合建立研究开发平台、技术转移机构或者技术创新...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 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与企业及其他组织开展科技人员交流,根据专业特点、行业领域技术发展需...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二十八条 国家支持企业与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及培训机构联合建立学生实习实践培训基地和研究生科研...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二十九条 国家鼓励农业科研机构、农业试验示范单位独立或者与其他单位合作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 国家培育和发展技术市场,鼓励创办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技术交易提供交易场所、信息平台以及信息检索、加...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三十一条 国家支持根据产业和区域发展需要建设公共研究开发平台,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技术集成、共性技术研究开发...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三十二条 国家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科技企业孵化机构发展,为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孵化场地、创...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三条 科技成果转化财政经费,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引导资金、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和风险投资以及其他促进科...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四条 国家依照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实行税收优惠。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五条 国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组织形式、管理机制、金融产品和服务等方面进行创新,鼓励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六条 国家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符合科技成果转化特点的保险品种,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保险服务。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七条 国家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企业通过股权交易、依法发行股票和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八条 国家鼓励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国家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应当引导和支持创业投资机...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九条 国家鼓励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或者风险基金,其资金来源由国家、地方、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或者...

第四章 技术权益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四章 技术权益 第四十条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应当依法由合同约定该科技成果有关权益的归属。合同...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四章 技术权益 第四十一条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合作各方应当就保守技术秘密达成协议;当事人不得...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四章 技术权益 第四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技术秘密保护制度,保护本单位的技术秘密。职工应当遵守本单位的技术秘密保...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四章 技术权益 第四十三条 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转化科技成果所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在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四章 技术权益 第四十四条 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由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四章 技术权益 第四十五条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未规定、也未与科技人员约定奖励和报酬的方式和数额的,按照下列标准对完成、转化职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的承担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提交科技报告、汇交科技成果和相关知识产权信息的,...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奖励和荣誉称号、诈骗钱财、非法牟利...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科技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故意提供虚假的信息、实验结果或者评估意见等欺骗当事人,或者...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任免...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以唆使窃取、利诱胁迫等手段侵占他人的科技成果,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职工未经单位允许,泄露本单位的技术秘密,或者擅自转让、变相转让职务科技成果的,参加...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法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