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四章 保险经营规则 第一百零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四章 保险经营规则 第一百零四条 保险公司对危险单位的划分方法和巨灾风险安排方案,应当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