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章 保险合同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条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