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三章 保险公司

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三章 保险公司 第六十七条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查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和公平竞争的需要。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