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章 保险合同 · 第三节 财产保险合同

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三节 财产保险合同 第六十六条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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