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章 保险合同 · 第三节 财产保险合同

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三节 财产保险合同 第六十二条 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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