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第二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第二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 第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修改宪法的议案。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8-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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