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四章 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选举、罢免、任免和辞职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四章 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选举、罢免、任免和辞职 第三十九条 候选人的提名人应当向会议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并对代表提出的问题作必要的说明。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3-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