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会议的举行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会议的举行 第二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秘书处和有关的代表团应当为少数民族代表准备必要的翻译。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3-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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