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原则,结合当地的特点,制定实施办法,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法律 发布日期:2009-08-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