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企业必须坚持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法律 发布日期:2009-08-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