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九章 监督与惩戒

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九章 监督与惩戒 第六十二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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