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章 公司债券

第一百九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章 公司债券 第一百九十八条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置备公司债券持有人名册。
发行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持有人名册上载明下列事项:
(一)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三)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四)债券的发行日期。
法律 发布日期:2023-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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