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职权。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职权。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