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 第一节 设 立 第一百零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应当授权代表,于公司成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法律 发布日期:2023-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