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 第二节 组织机构
第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织机构 第七十七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