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法律 发布日期:2023-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