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章 公司登记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章 公司登记 第三十七条 公司因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终止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 发布日期:2023-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