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 第一节 设 立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五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四)取得和丧失股东资格的日期。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法律 发布日期:2023-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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