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四条 违反法律或者国务院有关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法律 发布日期:2017-11-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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