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三章 公路建设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三章 公路建设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下同)外缘起不少于一米的公路用地。 法律 发布日期:2017-11-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