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个人合理自用的进境物品,按照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关税。超过个人合理自用数量的进境物品,按照进口货物征收关税。
个人合理自用的进境物品,在规定数额以内的免征关税。
进境物品关税简易征收办法和免征关税数额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个人合理自用的进境物品,在规定数额以内的免征关税。
进境物品关税简易征收办法和免征关税数额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