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六章 军队院校从青年学生中招收的学员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六章 军队院校从青年学生中招收的学员 第三十八条 根据军队建设的需要,军队院校可以从青年学生中招收学员。招收学员的年龄,不受征集服现役年龄的限制。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8-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