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四章 士兵的现役和预备役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四章 士兵的现役和预备役 第二十五条 现役士兵包括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军士。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8-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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