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七章 战时兵员动员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七章 战时兵员动员 第四十三条 为了应对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安全和发展利益遭受的威胁,抵抗侵略,各级人民政府、各级军事机关,在平时必须做好战时兵员动员的准备工作。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8-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