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 第三章 退役养老保险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 第三章 退役养老保险 第十五条 军人入伍前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法律 发布日期:2012-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