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第八章 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第八章 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 第六十四条 国家建立与农业生产有关的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制度,保护生物多样性,对稀有、濒危、珍贵生物资源及其原生地实行重点保护。从境外引进生物物种资源应当依法进行登记或者审批,并采取相应安全控制措施。
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及其他应用,必须依照国家规定严格实行各项安全控制措施。
法律 发布日期:2012-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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