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第三章 仲裁 · 第四节 开庭和裁决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第三章 仲裁 第四节 开庭和裁决 第三十八条 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可以自行收集。
法律 发布日期:2009-06-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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