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四章 外国人停留居留 · 第二节 永久居留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四章 外国人停留居留 第二节 永久居留 第四十八条 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凭永久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居留和工作,凭本人的护照和永久居留证件出境入境。 法律 发布日期:2012-06-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