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四章 外国人停留居留 · 第一节 停留居留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四章 外国人停留居留 第一节 停留居留 第四十四条 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需要,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可以限制外国人、外国机构在某些地区设立居住或者办公场所;对已经设立的,可以限期迁离。
未经批准,外国人不得进入限制外国人进入的区域。
法律 发布日期:2012-06-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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