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百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