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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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总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五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九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照本法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的制度。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十七条 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
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十八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我国司法机关和外国司法机关...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十二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十四条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十七条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十八条 专门人民法院案件的管辖另行规定。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回避 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回避 第三十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回避 第三十一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回避 第三十二条 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三十六条 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人民法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三十七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四十一条 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四十二条 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四十三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四十四条 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四十五条 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四十六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四十七条 委托诉讼代理人,参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四十八条 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四十九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证据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证据 第五十一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证据 第五十二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证据 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故意隐瞒事实真象...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证据 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
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证据 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证据 第五十六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证据 第五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确有...
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证据 第五十八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据收...
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证据 第五十九条 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现有证据...
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证据 第六十条 对于经过法庭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
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证据 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证据 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
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证据 第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证据 第六十四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
第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证据 第六十五条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
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
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
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
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
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
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
第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
第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
第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五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
第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
第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
第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八条 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
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
第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
第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
第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
第八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四条 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
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
第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
第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
第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
第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
第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
第九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
第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
第九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
第九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
第九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
第九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第九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八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
第九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
第一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一百条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
第一百零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第一百零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四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
第一百零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八章 期间、送达 第一百零五条 期间以时、日、月计算。
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
第一百零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八章 期间、送达 第一百零六条 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五日以内,可以申请...
第一百零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八章 期间、送达 第一百零七条 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
第一百零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九章 其他规定 第一百零八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
(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一百零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一章 立案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一章 立案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
第一百一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一章 立案 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
第一百一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一章 立案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
第一百一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一章 立案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
第一百一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一章 立案 第一百一十四条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第一百一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
第一百一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一十七条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
第一百一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一十八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
第一百一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
第一百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二十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二十一条 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
第一百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二十二条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二十三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二十四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
第一百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二十五条 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
第一百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二十六条 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也适用于询问证人。
第一百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二十七条 询问被害人,适用本节各条规定。
#### 第四节 勘验、检查
第一百二十八...
第一百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犯罪现场,并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派员勘验。
第一百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三十条 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第一百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三十一条 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
第一百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三十二条 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
第一百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三十三条 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要复验、复查时,可...
第一百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三十五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侦查实验。
侦查...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
第一百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
第一百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三十八条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
第一百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搜查妇...
第一百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四十条 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
第一百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四十一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
第一百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四十二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
第一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四十三条 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
第一百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
第一百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四十六条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
第一百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四十七条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四十八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
第一百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四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 第八节 技术侦查...
第一百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五十条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五十一条 批准决定应当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批准...
第一百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五十二条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
侦查人...
第一百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五十三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
第一百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五十四条 依照本节规定采取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使用该...
第一百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五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
第一百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
第一百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
第一百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六十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第一百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六十一条 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
第一百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
第一百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
第一百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适用本章规定。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六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第一百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六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
第一百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
第一百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第一百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第一百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
第一百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
第一百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七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
第一百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七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
第一百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
第一百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
第一百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七十八条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
第一百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七十九条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
第一百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八十条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
第一百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八十一条 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
第一百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八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
第三编 审判
第一百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一章 审判组织 第一百八十三条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
第一百八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一章 审判组织 第一百八十四条 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
第一百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一章 审判组织 第一百八十五条 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
第一百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
第一百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
第一百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第一百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百八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第一百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百九十条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
第一百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
第一百九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
第一百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百九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
第一百九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百九十四条 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九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百九十五条 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百九十六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人民法院调...
第一百九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百九十七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
第一百九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
经审判长许可,...
第一百九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百九十九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
第二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
第二百零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百零一条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
第二百零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
第二百零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百零三条 判决书应当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第二百零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百零四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
第二百零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百零五条 依照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第二百零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百零六条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
第二百零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百零七条 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
第二百零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
第二百零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百零九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
#...
第二百一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第二百一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
第二百一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
第二百一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百一十三条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 ...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百一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
第二百一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百一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百一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百一十七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判人员应当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告知被告人适用简...
第二百一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百一十八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自诉人及其诉讼代...
第二百一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百一十九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送达期限、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
第二百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
第二百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百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者第二节的规定重新...
第二百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百二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第二百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百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速裁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
第二百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百二十四条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规定的送达期限的限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
第二百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百二十五条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
第二百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有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违...
第二百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
第二百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
第二百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
第二百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
第二百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三十一条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
第二百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第二百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三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
第二百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三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
第二百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第二百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三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
第二百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三十八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
第二百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三十九条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对于...
第二百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四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或者抗诉,经过审查后,应当参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百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四十一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从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重...
第二百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四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或者抗诉案件的程序,除本章已有规定的以外,参照第一审程序的规定...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四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
第二百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四十四条 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第二百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
第二百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四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二百四十六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四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
第二百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四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二百四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四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二百四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
第二百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四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二百五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
第二百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四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二百五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
第二百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
第二百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
第二百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五十四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
第二百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五十五条 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
第二百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五十六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
第二百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
第二百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
第四编 执行
第二百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执行 第二百五十九条 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
第二百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执行 第二百六十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第二百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执行 第二百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
第二百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执行 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
第二百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执行 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
第二百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执行 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
第二百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执行 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
第二百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执行 第二百六十六条 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
第二百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执行 第二百六十七条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
第二百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执行 第二百六十八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
第二百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执行 第二百六十九条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第二百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执行 第二百七十条 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执行 第二百七十一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执行 第二百七十二条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执行 第二百七十三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
被判处管制...
第二百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执行 第二百七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二十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第二百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执行 第二百七十五条 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罪犯提出申诉,应当转请人民检察院或者原判人民法院处...
第二百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执行 第二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如果发现有违法的情况,应当通知执行机关纠正。
第五编 特别程序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编 特别程序 第一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七十七条 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编 特别程序 第一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
第二百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编 特别程序 第一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七十九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
第二百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编 特别程序 第一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八十条 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人民检察院审查批...
第二百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编 特别程序 第一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八十一条 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第二百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编 特别程序 第一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八十二条 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
第二百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编 特别程序 第一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八十三条 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
第二百八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编 特别程序 第一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八十四条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
第二百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编 特别程序 第一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八十五条 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编 特别程序 第一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
第二百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编 特别程序 第一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八十七条 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除本章已有规定的以外,按照本法的其他规定进行...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编 特别程序 第二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
第二百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编 特别程序 第二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
第二百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编 特别程序 第二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
第二百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编 特别程序 第三章 缺席审判程序 第二百九十一条 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编 特别程序 第三章 缺席审判程序 第二百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通过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或者外交途径提出的司法协助方式,或者被告人所...
第二百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编 特别程序 第三章 缺席审判程序 第二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缺席审判案件,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可以代为委托辩护人。...
第二百九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编 特别程序 第三章 缺席审判程序 第二百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辩护人。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不服判决的...
第二百九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编 特别程序 第三章 缺席审判程序 第二百九十五条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理。
罪犯在判决、...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编 特别程序 第三章 缺席审判程序 第二百九十六条 因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中止审理超过六个月,被告人仍无法出庭,被告人及其...
第二百九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编 特别程序 第三章 缺席审判程序 第二百九十七条 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人民法院经缺席...
第二百九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编 特别程序 第四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 第二百九十八条 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
第二百九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编 特别程序 第四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 第二百九十九条 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
第三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编 特别程序 第四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 第三百条 人民法院经审理,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
第三百零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编 特别程序 第四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 第三百零一条 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
第三百零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编 特别程序 第五章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三百零二条 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
第三百零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编 特别程序 第五章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三百零三条 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
第三百零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编 特别程序 第五章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三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第三百零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编 特别程序 第五章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三百零五条 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
第三百零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编 特别程序 第五章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三百零六条 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
第三百零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编 特别程序 第五章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三百零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强制医疗的决定和执行实行监督。
附则
第三百零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编 特别程序 第五章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三百零八条 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