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百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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