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 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四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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