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 第五章 证据 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证据 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