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 第五章 证据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证据 第五十一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