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百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百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者第二节的规定重新审理。#### 第四节 速裁程序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