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百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有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情形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者第三节的规定重新审理。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