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 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