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百一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百一十八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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