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百一十七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判人员应当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告知被告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