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