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执行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执行 第二百七十二条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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