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编 特别程序 · 第四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
第三百零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编 特别程序 第四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 第三百零一条 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
没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财产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返还、赔偿。
没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财产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返还、赔偿。